位于臨淄區(qū)高陽鄉(xiāng)南高陽村西,南臨烏河。 據清康熙十二年修《山東通志》載:“北魏立高陽城,置郡,后改為溡水縣,唐代廢”。 遺址南北750米,東西650米,呈長方形。城址高出地面2米左右,四周存有殘垣。地下有許多建筑遺跡,并有戰(zhàn)國時瓦當出土。1984年公布為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。